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《民法》必做练习题(11)

发布时间:2024-03-14

1、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( C)

A 指导功能

B 补充功能

C 惩罚功能

D 约束功能

2、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:( D)

A 甲公民(年满25周岁)可以结婚,而乙公民(13周岁)不能结婚

B 甲公司(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)可以从事证券经济业务,而乙公司(登记为房产公司)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

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,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

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,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,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

3、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,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,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,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。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( D)

A 自愿原则

B 等价有偿原则

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

D 诚实信用原则

4、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(B )

A 家庭暴力

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

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

5、甲与乙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,在乙完成加工承揽任务后,甲没按时交付款项,而是将现款存入银行,牟取利益。所得利益属于 (C )

A.侵权获利

B.乙应得的加工承揽报酬

C.违约获利 √

D.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
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07条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本题中,甲没按时交付款项,构成违约,所以,选C项。

6、放弃继承权的效力,追溯到 (B )

A.继承开始的时间

B.遗产分割的时间 √

C.遗产保管的时间

D.做出放弃意思表示的时间

根据《继承法》第25条,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。所以,推断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,追溯到遗产分割的时间。排除A、C、D三项。

7、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,表示愿意以10000元的价格出让设备一台。乙厂回复:需该设备,但价格应为8000元。甲厂又回函:价格可为9000元,复函即供货。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,接甲厂的复函后,未予处理。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,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。据此 (A )

A.甲、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√

B.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

C.乙厂末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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